公務用車方面,14個中央部門本級和13個所屬單位公務用車配備超編制289輛、超標準123輛,其中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及所屬單位超編53輛、超標18輛,稅務總局超編20輛、超標30輛,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分別超編21輛、33輛。
除了超標外,公務用車的另一大問題是,一些中央部門長期占用下屬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國家民航局及所屬單位占用52輛、國家林業局的2個所屬單位占用24輛、國土資源部的14個所屬單位租賃44輛。此外,審計還發現,有6個部門本級和63個單位無預算、超預算列支公務用車費用1094.15萬元。
儘管中央已經三令五申嚴禁政府部門新建樓堂館所,但審計還是發現了一些單位違規建設,或超標準占用辦公用房。2013年4月,國家林業局所屬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投資1.45億元建設三亞接待處項目,還曾挪用5000萬元棚戶區改造相關資金用於購置土地。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說,從審計情況看,一些單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仍然突出,反映出一些單位和個人法紀意識淡薄,責任追究和處罰也不到位。
劉家義審計長在今天的報告中建議,中央部門應進一步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和監督相分離的監督制約機制。對違規列支“三公”經費和會議費、違規建設樓堂館所等問題實行一案多查,遏制失職瀆職和腐敗問題。
一邊是資金沉睡,一邊是借新債還舊債
2013年年底,審計署曾公布了我國政府性債務的家底: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5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20萬億元。
隨後,審計署又對9個省本級和9個市本級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的債務變化進行了摸底,政府性債務餘額增長3.79%,比2013年前6個月平均增速下降7個百分點。
儘管地方政府借債的力度下降,但審計署也發現各級政府對債務管理的制度尚不健全,省本級債務借新債還舊債的數額加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9個省本級為償還到期債務舉借新債579.31億元,但仍有8.21億元逾期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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