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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員黃海波(中評社 王永雪攝) |
中評社廈門11月7日電(記者 王永雪)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員黃海波在第三屆兩岸民間互信論壇上表示,兩岸宗教交流在促進兩岸和平,增進認同、感情和向心力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兩岸應密切合作,在彼此尊重對方法律規定和宗教政策的情況下,排除兩岸宗教交流的障礙因素。
黃海波指出,海峽兩岸宗教交流,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就已先於其它領域的交流而在民間湧動。在當前兩岸關係進入新的時期後,兩岸宗教交流更被寄予厚望,被認為是能夠超越政治、深層次拓展民間交流空間的重要平台之一,在促進兩岸和平,增進認同、感情和向心力方面發揮著十分積極的作用。
不過,相對於兩岸經貿交流有清晰的利益導向和契約規則,學術交流秉承超然的真理追求和學術規範,以及其它各類事務性交流合作所具有的技術性標準和問題處理導向,兩岸宗教交流則處於蓬勃開展但缺乏清晰界定的狀態。更由於宗教本身的複雜性,常常處於其它各種因素的包裹甚至干擾之中,具有引發各種問題的潛在風險。
黃海波建議,需要在進一步清晰分析兩岸宗教交流內涵的基礎上,更加深入地思考兩岸宗教交流問題;尤其是在兩岸宗教治理法律環境迥異、人們對一些宗教現象存在不同態度的情況下,如何保障兩岸宗教交流的順暢和諧,鞏固交往關係,避免宗教領域中各種不確定現象的侵擾,是更值得深入探索的問題。
黃海波指出兩岸宗教交流在近30年來的演進具有的三個特點:
一是兩岸宗教交流不斷突破地域限制。黃海波認為,與全國其他省份相比,福建省在與台灣交流上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最初的兩岸宗教交流主要集中在福建與台灣之間。雖然目前福建仍然是兩岸宗教交流的重要橋頭堡,但各種形式的宗教交流已深入內地,遍及全國。
二是兩岸宗教交流不斷突破教別限制。黃海波表示,無論是兩岸交流往來之初期還是現在,以媽祖信仰為重點的民間宗教之間的交流,始終是兩岸宗教交流的主流。與民間信仰高度契合的佛教、道教的交流也從一開始就呈現良好勢頭。相較而言,兩岸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交流則從進入21世紀後才正式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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