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齊管理短板。調查報告建議,在梳理風險隱患清單的同時,督促相關經營和管理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做到“有組織活動預案,無組織活動也要有預案”。
有受訪專家表示,在不少國家,出現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時,預警分級制度作用顯著:到達一定級別後,應急指揮官可全權調動非常規資源進行處置,不需要向上匯報。而在我國目前的預警通報系統中,面向公眾的預警信息發布制度還不完善,不少危及安全的重要信息難以第一時間有效告知公眾。
調查報告明確,要健全“誰主管、誰監測、誰預警、誰發布”的預警管理機制,利用大數據加快構建上海統一的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實現信息共享,進一步加強預警信息的溝通。
——安全教育“補課”。有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我國真正有自救、互救能力的公民比例不足2%,與一些發達國家70%以上的自救知識普及率差距明顯。
上海市反恐研究中心副主任顧定國表示,回顧此前的安全教育,大多是災難推動型,即某處先發生災難、造成傷亡後,才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缺乏前瞻性,不少公眾存在“和平麻痹”狀態。一個國家的抗災能力應由多層次組成,從政府到社會,到社區、家庭乃至個人,所有力量形成一個穩定的金字塔結構。
調查報告指出,加強人民群眾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要充分發揮“5·12”防災減災日等公共安全宣傳活動作用,依托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安全知識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