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正義網記者:謝謝主持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背後總是存在著瀆職等職務犯罪,查辦此類案件是檢察機關的一個重要職責。2014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是是593件、851人。我的問題是,在依法治理安全生產秩序方面,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與檢察機關如何加強協作?謝謝。
楊棟梁: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對事故的查處,是抓好安全生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這些年,我們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還有事故調查和處理的條例,認真查處每一起事故,特別是十八大以後,按照總書記的要求,要解決對事故查處失之以軟、失之以寬的問題,要認真地查處,所以無論是重特大事故,還是較大事故,包括一般事故,我們要求都要認真查處。對企業的責任者要追究責任,該處罰的處罰,對監管責任特別涉及到黨政領導,該追究黨紀的黨紀,該追究政紀的政紀,有些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不能手軟。
楊棟梁:這些年我們與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法院都建立了這種協調機制,得到了司法機關的大力支持。以前曾經有過,雖然黨紀、政紀追責了,但是追究刑事責任,有些個別地方是不落實的,並沒有追責到位。但是這幾年,我們認為有了很大的改進,特別是從去年以來,檢察機關出台了關於加強對重特大事故追究起訴審查作出了一些重要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法律解釋,也作出了一些新的規定。最近這項工作進展很好,比較到位,這樣才能不斷提高違法的成本,才能讓肇事者和肇事企業付出沉重的代價,才能夠吸取教訓。如果不能做到嚴厲的打擊、嚴肅的處理、嚴肅的追責就很難吸取教訓,很難遏制住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