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靜芝委員審議指出“包大了一點,時間緊了一點,我們消化得倉促了一點”。“能否避免這樣匆匆忙忙地,好像大家過一下手就可以了”,傅瑩委員認為,這關係到對人大程序的尊重,對代表審議資格的尊重。
“昨天才拿到(議案),根本沒有時間仔細看,我認為這樣無法保證審議質量”,王明雯委員提到,“價格改革以後對社會各方面、對老百姓有哪些影響,我們不是很清楚,也很難發表建設性的意見”,建議為慎重起見,此次會議暫不付表決,相當數量委員持相同意見。
修福金委員指出,通過一上午審議就把26部法律修正案通過,不符合實際,也不符合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來的科學立法要求,改革步伐需快,但也要注意質量。
趙少華委員也認為修法要慎重,不可草率,並要給常委會參會人員詳盡的說明。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曉初指出,國務院審議每一項行政審批調整時,行政審批主管部門會提出一個很詳細的說明,但提交人大常委會討論的只有簡單條款,沒有進一步解釋說明。
“涉及公眾利益的問題,最好能單獨表決”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提到,香港立法也有打包,但如果是政策的改革對不同部門或對不同法律有不同影響,通常不可以一次性打包。她認為,簡政放權是好事,但要先考慮對不同法律、不同部門運作的影響,然後決定什麼修改要打包,什麼要分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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