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0日電/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通常規模大、業務領域廣,腐敗呈專業化、多元化、集團化、隱蔽性強等特點。
2015年3月初,中央紀委開始對26家央企進行首輪專項巡視,為時兩個月。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表示,2015年要“完成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
5月3日,中央第三巡視組結束了在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的專項巡視。至此,2015年央企首輪巡視結束。
“決不容許國有資產被鯨吞糟蹋,決不能讓全民資產變成少數腐敗分子的‘私人錢袋’”。5月初,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撰文對當前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的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毫不避諱、直擊痛處。
國企領域已被視為反腐的“第二戰場”,且遠比黨政機關的腐敗情況複雜。從國際上腐敗演變趨勢來看,往往黨政機關腐敗將減少,而企業領域會增加。目前香港廉政公署收到的腐敗舉報中,對企業的舉報已經超過對政府部門的舉報。
在行政事業單位,對貪污、挪用和受賄的界定很清楚,追查起來也更容易。而以央企為代表的大型國企通常規模大、業務領域廣,其腐敗問題呈現專業化、多元化、集團化、隱蔽性強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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