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大。各級環保部門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全年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216萬餘人次,檢查企業84萬家次,立案12531件,結案8373件,對1600餘起案件進行了掛牌督辦。積極探索跨區域、跨流域聯合防治協調機制,逐步建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跨區域空氣、水質質量聯動規劃、監測、預報和防治機制,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各級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逐步建立聯動執法聯席會議、常設聯絡員、重大案件會商督辦“三項制度”和案件移送、聯合調查、信息共享和獎懲“四項機制”。創新手段開展無人機環保執法檢查,全年共飛行11架次,總航程超過2000公里,覆蓋面積達1000多平方公里。
環境權的司法保障進一步加強。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庭,實行環境司法專門化,對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從管轄制度、審判程序、責任方式、賠償範圍和訴訟成本負擔機製作出了操作性的規定,充分保障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的環境民事公益訴權。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佛山市三英精細材料有限公司訴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環保行政處罰案等十大環境保護行政案件。2014年因環境污染犯罪而被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例數量超過了以往十年的總和。
公民參與環境事務管理的渠道進一步拓寬。修改後的環境保護法規定,環保部門應當公開環境信息,完善程序,為公眾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凡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的社會組織,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對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各級政府機關還積極探索通過網絡平台、問卷調查、聽證會、座談評議多種渠道吸納民眾意見。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國城市空氣質量實時發布平台每天向社會實時發布約15萬個空氣質量數據和信息。環境保護部“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受理群眾舉報。截至2014年底,共受理公眾舉報1463件,目前已全部辦結,按期辦結率達100%。環境保護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在《中國環境報》、環境保護部網站公開被舉報企業名稱、存在問題和處理情況。截至2014年底,已公開1479件舉報件(含2013年受理、2014年辦結的舉報件)的辦理情況和33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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