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對外交流與合作
2014年,中國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在聯合國人權機構中發揮建設性作用,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
深入參與全球人權治理。中國代表團出席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25、26、27次會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20、21、22次特別會議,第69屆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國別人權審查工作組第18、19、20次會議,以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下屬“社會論壇”、“工商業與人權論壇”等多邊人權會議,積極宣示中國人權理念、政策和成就,深度參與各項議題討論,反映發展中國家合理主張,推動聯合國人權機制公正、客觀處理各類人權問題。中國建設性參與聯大加強和增進人權條約機構體系有效運作政府間進程,與觀點相近國家一道,成功推動聯大通過人權條約機構改革方案。2014年4月,中國順利連任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委員會成員。
認真履行國際人權義務。2014年3月,中國接受第二輪國別人權審查報告獲得人權理事會核可。中國本著開放、認真的態度接受了各國提出的204條建議,占建議總數的81%,受到國際社會一致好評。2014年5月,中國執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報告接受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審議,中國代表團全面介紹中國保障經社文權利取得的成就,真誠回答委員會提問,委員會專家稱讚此次審議為“履約審議典範”。2014年10月,中國執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七、八次合併報告接受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審議,中國代表團本著自信、包容、開放的態度與委員會開展了建設性對話。
拓展與聯合國人權機構的合作。加強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合作,承諾於2014年至2017年向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大幅增加捐款。與聯合國人權特別機制進行建設性對話,認真及時答覆特別機制來函,向外債問題獨立專家、健康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安全飲用水問題特別報告員發出訪華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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