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1
考試作弊入刑範圍大幅縮小
近年來陸續發生了多起國家考試作弊事件,今年高考江西就爆發了替考事件。對此,一審稿規定: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審稿修改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光權說,上述修改意味著“替考”入刑的範圍,二審稿比一審稿大幅減少。
“一審稿”的範圍是“國家規定的考試”,除了高考、研究生考試等,各國家部委根據行政文件規定的行業內考試,也屬於“國家規定的考試”,初步統計達300多種。
“二審稿”的範圍“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則專指法律作出明確規定的考試,高考、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註冊會計師考試等,初步統計大約10幾種。國家部委根據行政文件規定的行業內考試,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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