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述落馬官員的受賄構成看,很大一部分來自交通系統內部人員的行賄,行賄的主要目的是職務調整、升遷安排。經查,王曉林涉及27人,受賄達500多萬元;王志民涉及76人,受賄達1000萬元;段建國涉及65人,受賄達900多萬元。賈建民在自己大肆貪污受賄,違規經商辦企業獲取巨額利益的同時,為了能升遷,為了能調到省城工作,用其違紀違法所得,接二連三地給段建國行賄,前後7次送錢189萬元。賈建民為了和王志民處好關係,在個人任職承攬項目方面得到王志民的關照,分3次給王志民送錢達340萬元,賈建民如願以償從縣城調到了省城,當上了大型國有企業省路橋集團公司主持工作的常務副董事長。
段建國在接受紀委調查時說:到了交通廳以後,經手的資金非常多,動輒就是幾十萬、上百萬、上億的,慢慢地就有了一些心理變化,放鬆了警惕,最後就導致了嚴重的受賄。
“交通這個地方,要想制住腐敗,必須要削減它的權力。權力,一是要縮小,二是要有制約。”段建國說。
現任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廳長李正印在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山西交通系統出現的“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對交通運輸管理髮展帶來很大危害!當前交通運輸系統政企不分等問題比較突出,已成為制約交通運輸科學發展的重大障礙,也成了滋生腐敗的土壤。
他說,為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山西省交通廳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開展了多次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嚴肅查處失職瀆職、為官不廉、為官不為等問題,對6名工作不力的單位領導免職,給予34名黨員幹部黨紀政紀處分。配合專案組對5名涉案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加大自辦案件查處力度,先後有46名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並將兩名任職滿15年、群眾反映好、熟悉業務的廳機關處長,推薦選拔為副廳級幹部。同時,對部分廳直單位班子成員進行了交流調整,配齊了黨委書記、副書記和紀委書記,初步形成了正確的用人導向。
來源:中青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