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2年4月5日河南省高院出台《錯案責任終身追究辦法(試行)》後,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2014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與此同時,河南省法院和全國其他法院在防範冤假錯案方面大膽擔當的典型案例,相互呼應,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和現實推動力量。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後公開宣判:張輝、張高平叔侄奸殺案,原判定罪、適用法律錯誤,已經在監獄關押近10年的張輝、張高平無罪;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廳針對張輝、張高平錯案在官方微博上作出表態,向當事人及家屬致歉,並表示要調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關執法問題。同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徹查張氏叔侄冤案中“女神探”聶海芬等偵查、起訴、審判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
同年5月6日,有感於浙江張輝、張高平錯案,河南李懷亮錯案等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咏刊文指出,要像防範洪水猛獸一樣來防範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同年11月,最高法出台《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規定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不得降格作出“留有餘地”的判決。
今年5月9日,河南省法院再次召開“錯案警示日”研討會,提出以審判為中心,防範冤假錯案,並醞釀新的改革。此後不久,5月28日,在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擔任首席大法官7年來首次開堂斷案的現場,人們發現傳統的“四方形”格局庭審模式變成了扇形,坐在審判長對面的被告席,挪到了審判長左手45度角的位置,靠近辯護席。張立勇說:“我們力求通過這種庭審模式的改變,去除被告人就是犯罪人的環境心理暗示,給控辯雙方相同的庭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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