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如何落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6-19 09:29:49


來源:網絡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6月19日電/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2015年10月1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甫一施行,就被媒體稱為“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受到高度關注。

  不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作為守護食品安全利劍的處罰條款,卻遭遇了執行難題,部分法律適用問題亟須進一步明確。

  5萬元最低罰款難執行

  一家小食品店無意中賣了一瓶售價為3元的過期飲料,該怎麼處罰?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最低也要罰款5萬元。而這家食品店售賣的全部貨品,加起來僅幾千元。

  按照“重典治亂”的思路,新食品安全法把大部分食品違法行為的罰款底線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了5萬元。“這體現了從嚴的思路,但同時也帶來了對小微生產經營者行政處罰難以落實的問題。最低5萬元的處罰儘管有足夠的懲處和震懾作用,但小攤販們很可能無法接受這個處罰,導致基層執法人員很難辦。”陝西省食藥監局局長胡小平頗為憂慮。

  不只在陝西,在廣東、湖北、重慶,基層執法人員都向執法檢查組反映了類似問題。

  廣東省食藥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究其原因,在設定法律責任時,沒有將生產和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區分,對不少經營者而言,處罰後果與違法行為不相適應,過罰不當,導致基層執法人員處於法和理的糾結之中,轉而使用處罰力度較輕的產品質量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或地方性法規。”

  針對這一各地普遍反映的問題,執法檢查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應就此問題展開專題調研,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可以適時修改法律。同時也建議國務院針對此問題進行研究,在制定相關配套法規時予以考慮。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