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休耕。重點在地下水漏鬥區、重金屬污染區和生態嚴重退化地區開展休耕試點。
1.地下水漏鬥區。
試點區域:主要在嚴重乾旱缺水的河北省黑龍港地下水漏鬥區(滄州、衡水、邢台等地)。
技術路徑:連續多年實施季節性休耕,實行“一季休耕、一季雨養”,將需抽水灌溉的冬小麥休耕,只種植雨熱同季的春玉米、馬鈴薯和耐旱耐瘠薄的雜糧雜豆,減少地下水用量。
2.重金屬污染區。
試點區域:主要在湖南省長株潭重金屬超標的重度污染區。在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對可以確定污染責任主體的,由污染者履行修復治理義務,提供修復資金和休耕補助。對無法確定污染責任主體的,由地方政府組織開展污染治理修復,並納入休耕試點範圍。
技術路徑:在建立防護隔離帶、阻控污染源的同時,採取施用石灰、翻耕、種植綠肥等農藝措施,以及生物移除、土壤重金屬鈍化等措施,修復治理污染耕地。連續多年實施休耕,休耕期間,優先種植生物量高、吸收積累作用強的植物,不改變耕地性質。經檢驗達標前,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
3.生態嚴重退化地區。
試點區域:主要在西南石漠化區(貴州省、雲南省)、西北生態嚴重退化地區(甘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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