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路徑:調整種植結構,改種防風固沙、涵養水分、保護耕作層的植物,同時減少農事活動,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在西南石漠化區,選擇25度以下坡耕地和瘠薄地的兩季作物區,連續休耕3年。在西北生態嚴重退化地區,選擇乾旱缺水、土壤沙化、鹽漬化嚴重的一季作物區,連續休耕3年。
三、補助標準和方式
(一)輪作補助標準。與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點相銜接,互動調整,保證農民種植收益不降低。結合實施東北冷涼區、北方農牧交錯區等地玉米結構調整,按照每年每畝150元的標準安排補助資金,支持開展輪作試點。
(二)休耕補助標準。與原有的種植收益相當,不影響農民收入。河北省黑龍港地下水漏鬥區季節性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500元,湖南省長株潭重金屬污染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1300元(含治理費用),所需資金從現有項目中統籌解決。貴州省和雲南省兩季作物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1000元,甘肅省一季作物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800元。
(三)補助方式。中央財政將補助資金分配到省,由省裡按照試點任務統籌安排,因地制宜採取直接發放現金或折糧實物補助的方式,落實到縣鄉,兌現到農戶。允許試點地區在平均補助水平不變的前提下,根據試點目標和實際工作需要,建立對農戶實施輪作休耕效果的評價標準和體系,以評價結果為重要依據實行保基本、重實效的補助發放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農業部牽頭,會同中央農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糧食局等部門和單位,建立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協調機制,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試點省份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落實責任,制定實施方案。試點縣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領導小組,明確實施單位,細化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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