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規範上市公司治理。華潤、寶能都直指萬科“內部人控制企業”問題。姚振華說,萬科在引進深圳地鐵時從未與股東和董事進行溝通,在無具體可靠的重 組標的情況下以重組為由、火速停牌,阻止投資者交易,違背了市場規則,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基本權益。此外,萬科事業合夥人制度未經股東大會審議,也未進 行詳細的信息披露,游離於萬科正常管理體系控制。
對此,王石回應說,如果萬科是“內部人控制”,那麼過去30年萬科都是“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了30年,把一個小微企業控制成全世界最大的房地產公司?萬科歷來都是公司治理的典範,怎麼會一下子變成內部人控制了呢?
至於萬科的合夥人制度、“德贏計劃”和“盈安計劃”,王石說,這些都是經過董事會批准,用於激勵員工的合理合規做法。
三是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我們在肯定萬科乃至其他創始人和經理團隊做出很大貢獻的公司時,不要忘記不說話的股東,一定是股東的正確選擇,然後才有了公司的高速成長。”姚振華說。
“有些人強調資本的力量,但大股東的權力也不是沒有邊界的。”王石說,寶能種種意圖控制公司的做法,對於中小投資者是一種傷害。當然,萬科管理層在處置此次事件時,也有很多不當之處值得反思和檢討。
專家表示,萬科事件參與各方出於各自利益,爭奪公司控制權無可厚非,但一定要在制度、規則的框架下進行博弈。依法依規,按照法治化、市場化的原則,事件方能得到解決。
(來源:華爾街見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