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智庫發展提供制度保障與良好的社會環境。我國智庫主要脫胎於行政機構或事業單位,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行政化色彩濃厚,社會公信力和認可度不高,缺少對智庫資助的支持政策。應研究制定與智庫的社會籌資、捐贈等相配套的政策支持。
盡快解決當前約束智庫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目前我國智庫在研究人員出國、經費報銷、職稱評定、業績考核等方面,基本上還等同於現有體制下一般事業單位,沒有體現智庫作為思想品生產機構的特點,應抓緊出台政策逐步解決這些問題。
加快打通智庫人才“旋轉門”。智庫人才既要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開闊的視野,又要有對國情的充分了解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要盡快建立相應機制,推動智庫人員到政府、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任職。進一步暢通渠道,吸納社會優秀人才。
建立智庫人才專門的培養渠道和機制。未來5至10年內,培養出一批高水平智庫人才對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至關重要。要抓緊制定智庫人才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制定個性化的培養方案。可從現有智庫中選拔政治素質好、研究能力強的研究人員進行重點培養,安排他們到經濟綜合部門、駐外機構鍛煉或到國外智庫機構進行交流,并根據需要輔之以外語學習和專門的交流能力訓練,逐步形成人才梯隊。 (考察團團長:張大衛;考察團成員:陳文玲、王軍、徐占忱、張煥波、劉向東;執筆人:徐占忱)
(來源:光明日報《智庫》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