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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城管執法如何邁向良法善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9 10:28:23


 
  治人者必先自治

  城管執法要邁向良法善治,除了完善體制、加強立法,還必須關注城管執法隊伍的自身建設。近年來,全國範圍內城管執法過程中的糾紛甚至暴力對抗事件屢屢引發輿論高度關注,“臨時工”執法現象及其隨後“舍卒保帥”的處置方式也多遭詬病。倘若不能從根本上重塑城管執法隊伍,形成規範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城管執法體系,城管執法便很難走出“塔西陀陷阱”。《辦法》從執法行為和過程對城管執法規範化建設作出要求,除此之外還需提高城管執法隊伍建設水平。

  一是執法資格准入制度。近年來,一些惡性城管執法事件引起輿論公憤,很大程度上與一些不稱職甚至“臨時工”從事執法有關。建立統一的城管執法資格准入條件,將執法者納入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資格管理體系,才能杜絕不稱職者僭越執法權力。為此,應當嚴格城管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城管執法工作。

  二是執法人員培訓制度。狠抓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城管執法人員政治素質;建立執法人員法律專業素質培訓機制,提高城管依法執法的能力水平;加強不同專業領域的業務知識培訓,適應城管執法綜合性、專業性需要,打造複合型專業化的城管執法隊伍。

  三是執法績效考核評價制度。設計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健全城管執法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城管執法人員獎懲的重要依據,形成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激勵機制。

  四是執法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嚴明的城管執法問責制,加強執法監督,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非法干預,防止和克服執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推動城管執法邁向公正、廉潔、文明。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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