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建立運力動態調整機制
《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10月8日向社會公布並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對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經營服務規範、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其中,對網約車的排量和軸距進行了要求,並要求駕駛員具有深圳市戶籍或者持有居住證,且有3年以上駕齡。
據介紹,網約車車輛准入條件的限定,主要基於以下考慮:一是按照國家關於網約車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定位,明確深圳市網約車的車輛技術條件應高於現行的巡游車車輛技術條件;二是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和改革開放的窗口,網約車車型應與國際化城市形象相符,保證乘客的舒適性和安全性;三是參考借鑒北京、上海、廣州等國內城市的車輛准入條件設定。
據《暫行辦法》,深圳將建立網約車運力動態調整機制,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實行政府指導價。此外還規定網約車經營者應將車輛和駕駛員相關信息報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網絡服務平台數據庫應接入政府監管平台;網約車經營者應如實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台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志、上網日志、網上交易日志、車輛行駛軌跡日志等數據並備份,通過網絡專線的方式傳輸至政府監管平台,並接收監管平台反饋的管理信息。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