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訪
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7月發到位
今年北京市繼續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對2016年底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將按照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
此外,北京市今年繼續單列調整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385元至415元/月。
此外,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員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77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同時,在2016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