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據第一財經網報道,曠日持久的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將於2020年迎來轉折點,隨著越來越多省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全國統籌漸行漸進。
在過去兩個月間,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多次出現在中央最高的文件之中。包括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家主席習近平2019年12月16日在第24期《求是》雜誌的發文。
人社部部長張紀南近日接受官方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13個省份已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將在全國全面建立起更加規範的省級統籌制度。這些都為推進實現全國統籌奠定了堅實基礎。
各省養老負擔苦樂不均
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加快落實社保轉移接續制度。
張紀南表示,決定提出了一系列社會保障方面的重點舉措。其中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將從體制機制上進一步增強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性,這是一項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重大措施。
華中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孫永勇對第一財經稱,上世紀90年代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之初,由於當時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差異巨大,為了新制度更好地推行,所以新制度從縣(市)統籌起步。
孫永勇稱,事實上,起步沒多久,提高統籌層次問題就被提出來了,但提高統籌層次問題在當時看上去還不是那麼緊迫。後來,主要是隨著勞動力異地流動帶來的社會保障權益攜帶等問題日益受到重視,提高統籌層次的工作又被強調,從而推動了從縣(市)統籌向省級統籌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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