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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論粵港澳大灣區的涉外法治創新
http://www.CRNTT.com   2024-12-26 00:19:34


 
  (四)創新政務互通、司法協作與爭端解決機制

  圍繞將大灣區建設為充滿活力的世界級的城市群、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帶一路”建設的支撐、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等多項發展目標,中央聯合粵港澳三地的地方政府,還在政務互通、司法協作與爭端解決機制層面進行了積極創新。

  在政務服務方面,粵港雙方已共同簽署《粵港政務服務“跨境通辦”合作協議》,明確加快兩地政務服務雙向互通,進一步提升兩地企業群眾跨境辦事便捷度和獲得感,共同推進“數字灣區”建設。目前,在廣東政務服務網跨境通辦服務專區,大灣區內地9市首批上線了香港市民或在香港生活的內地市民常辦的54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在香港特區政府跨境通辦專題網頁,有來自多個政府部門54項網上服務的申請信息,支持內地市民或在粵香港市民便捷辦理。2024年7月,珠海市民服務中心設置了“珠事通”涉企服務一體機,這是粵港澳大灣區首台跨境“證照聯辦”一體機,能同時打印涉企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具備“跨境通辦”“灣區註冊”功能。

  內地與港澳地區的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律師、醫生等重要職業的從業資格互認互通工作積極展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授權決定後,國務院發布《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95條和澳門基本法第93條,最高人民法院與港澳地區先後協商並達成《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圍繞橫琴、前海和南沙方案的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後發布《關於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為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加上廣東省高院發布的系列行動方案、內地法院與港澳簽署合作紀要,大灣區在司法協作上,已形成了橫向協調、縱向貫通的工作格局。

  此外,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及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均在香港設立了辦事處或仲裁中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與香港和解中心在香港成立“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隨著CEPA投資爭端調解機制的建立,香港正在發展成為國際投資法及國際投資爭端調解技巧培訓基地,為亞洲區建構處理國際投資爭端的調解員團隊。2023年8月,全國首家跨區域涉外涉港澳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正式遷至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新址,致力於建設成為大灣區涉外法律服務要素資源的集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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