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3日電/正在本港交流訪問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天上午與政府主要官員及部門首長舉行座談,中午出席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所設的百人午宴,在兩個場合都就當前港人社會最關注的熱點:普選議題作了講話。
大公網社評指出,李飛的講話,一不迴避現實、二不隱瞞觀點,內容全都於法有權、於理有據,而所提出的問題、所朝向的目標,不是要拖延限制選舉,而是要和港人一道研究如何克服困難、擺脫羈絆,把普選引向陽光大道,最終把二○一七特首由普選產生這一豐碩成果呈獻於全體港人面前。
事實是,“一國兩制”之下特區如何落實普選,歸根到底是一個憲制問題和法律問題,專門研究憲法和法律的李飛對此不可能不感到興趣,並視之為一項光榮而又艱巨的任務;而作為一位自始至終參與《基本法》起草和制訂工作的法律專家,能夠看到《基本法》取得成功、能夠看到《基本法》有關普選的規定由承諾變為現實,令九七回歸更添光彩、“一國兩制”內容更加充實,以至舉世矚目,李飛主任的激情和興奮恐怕不會在港人之下。
正因如此,昨日李飛的講話,是歷來中央關於香港普選內容最具體、態度最坦蕩、論據最鮮明、也最具說服力的一次,隻要不是心存抗拒或別有用心,認真讀一讀李飛的講話,對普選的眾多不解與疑慮,包括中央是否真有誠意給港人普選、泛民人士可不可以“入閘”、特首為什麼一定要愛國愛港、以至中央不任命後果會如何……等,應該都可以從中找到答案,從而對二○一七普選行政長官有一個全面、準確的了解與認識。
李飛講話,洋洋萬言,當中最重要、也最值得關注的是這兩句話,一是:“不可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二是:“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
一個“不可能”、一個“不能”,前者突顯依法辦事、後者強調原則立場,二○一七普選特首的兩大準則已盡在其中。
“不可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這是因為,二○一七普選特首,首先是一項法律行為和憲制行為,一切必須依法而為。眼前,反對派不斷鼓吹什麼“公民提名”、“十萬人提名”,還有“不許篩選”以至中央“必須任命”,完全把依法辦事、把《基本法》置諸腦後;但是,他們不講法,中央卻是講法的,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凡是年滿四十歲、在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無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且符合香港有關法律規定的,都可以擔任行政長官。未來普選特首,隻要符合此法定資格者,都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
如此泛民人士,甚至是曾經對抗中央者,隻要符合法定資格,就“不可能排除”他們爭取提名、“不可能排除”他們參選。
在李飛講話前,泛民人士一直在擔心不能入閘,反對派更一再指中央一定會“封死”一切去路,不會放一個反對派“入閘”。現在謊言已不攻自破。
但是,所有符合法定資格者都可以向提委會爭取提名,卻並不等於都可以成為特首候選人、更不等於就可以當選成為特首。這裡面,還有一個民主程序和政治要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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