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9日電/區域發展規劃上升為國家戰略過程中,國家智庫和地方智庫在議程設置、方案制定、方案提交、獲批、宣傳等過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形成了“合作互動”的關係。以“中原經濟區建設規劃”得到國務院批覆過程中的智庫互動為例,分析這一過程不同階段地方智庫和國家智庫的角色、行動和合作互動關係,以及國家智庫和地方智庫“合作互動”生成的影響因素,為理解中國智庫影響區域發展規劃政策提供了新的視角。
一、問題的提出
知識社會的到來,社會轉型中公共問題的複雜性,使得國家對智庫功能的重視達到前所未有的地步。2013年4月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系列批示,引起了理論界和實踐界廣泛的討論,形成了“中國智庫迎來發展春天”的共識。[1]對於中國智庫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的重大命題,十八屆四中全會則強調“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制度 ”對於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作用。可見,“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國家戰略的實施,需要智庫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智力支撐。但是,不難發現:無論中國智庫的理論研究還是智庫本身的實踐,大多數集中於國家級的智庫或者關注國家層面政策議題的智庫,重點考察此類智庫在國家層面政策過程的影響。地方智庫的相關研究較少,關注國家智庫和地方智庫關係的文獻更是較少涉及。
中國政府重視通過劃定“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規劃的方式,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由點帶面”拉動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目標。在這一政策設計中,地方政府提出區域發展規劃,中央政府批覆區域發展規劃並予以政策支持。這一過程既有地方政府發展規劃類政策過程,又包含中央政府批覆規劃並出台支持政策的過程,反映出了地方政府謀求地方治理績效提升,進而實現自身職位晉升的邏輯,也反映出中央政府借此實現治理統一性的追求。在發展規劃制定階段中,地方政府既需要本地的智庫參與區域發展規劃的調研、謀劃和方案制定,也需要國家智庫的指導幫助;在推動區域發展規劃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過程中,地方政府既通過官方正式渠道參與國家戰略選擇的競爭,又需要國家智庫運用各種渠道影響中央政府的區域戰略決策。由此使得參與其中的國家智庫和地方智庫間表現為“合作互動”的關係,區別於西方學者普遍認為的“政策分析市場上相互競爭的智庫間關係”[2]。
對這一問題的考察,本文通過對河南省委、省政府主推《中原經濟區發展規劃》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政策過程為個案進行分析,重點考察國家智庫和地方智庫的角色、行動及關係。在此,本文將各省、較大市地方政府的發展研究中心、地方社科院、地方高校設立的,以本地政策議題為研究專長的智庫視為地方智庫;其他處於北京、上海等地,以國家層面政策議題為研究專長,主要服務於中央決策的智庫視為國家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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