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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王英:台灣民眾國家認同中的政治理性分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29 11:10:24


 
  二、“中華民國”VS“台灣國”:“中華民國”成為最大公約數

  台灣島內以國民黨和民進黨為代表的兩股政治勢力在“憲法”規定的“國家體制”層面問題上也存在根本對立。民進黨處心積慮要改變、消滅“中華民國”體制,主張拋棄使用了幾十年的“中華民國”稱號,以“台灣”的名義走向國際社會。國民黨堅決捍衛“中華民國”及其“憲法”規定的“國家”體制,堅持“中華民國”的法統。眾所周知,憲政秩序是現代社會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它是一種民主政治秩序,是民主存在的一種基本形式;它不僅是對憲法、憲政的價值追求,而且是現代政治法律社會的基礎 。為了使台灣的“憲政領域”(即其有效法律範圍)與“國家領域”(即其“有效統治區”)名符其實,更是為了通過“憲政秩序”的重塑建構新的“國家認同”,李登輝和陳水扁執政時期,先後進行了“憲政改革”和“憲政改造”。在“憲政體制”改革過程中,統獨勢力展開了多回合、多層次的激烈較量。最終,雙方在“中華民國”框架下形成妥協,以維持現有的政治秩序。

  首先,國民黨出於執政統治的需要繼續捍衛“中華民國”的法統地位。國民黨當局敗退台灣之後,一直自稱“中華民國”,並以代表中國的中央政府自居,占據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22年。1972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和1979年美台斷交,使中華民國的政治地位在島內遭到反對陣營的挑戰。自1979年高雄事件開始,反對陣營相繼提出了一系列政治改革訴求,比如要求“解嚴、開放黨禁”,要求“廢除萬年國代、國會全面改選”等,目標指向十分明確,就是要求“政權民主化和本土化”。而“本土化”的本質是要求國民黨台灣當局“放棄中國”,成為“台灣政權”。迫於島內政治壓力,國民黨在李登輝統治時期進行了一系列“憲政改革”。“憲政改革”的主要內容是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臨時條款”、全面改選“國會”、修訂“憲法”中不適用的條款等。經過六次“修憲”,台灣的法律地位走向“本土化”。一是政權台灣化。根據1994年第三次“憲政改革”後的“憲法”規定,“中央民意代表”產生因選舉人和被選舉人均限於台、澎、金、馬,所以其代表性僅限於這些“有效統治區”;將“總統”的產生方式改為“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這種“直選”的規定又落實了“中華民國”的“國家象徵”——“總統”的台灣化。二是“政權體制”的台灣化。經過第四、五、六次修憲,“中華民國法統”的象徵——“五權架構”體制已經異化,“總統制”形式下的“三權分立”體制成為台灣政權體制新結構 。不過,“憲政改革”仍然保持在“中華民國”的框架內。修改後的“憲法”為“中華民國憲法”;其171條規定了體現至上原則的“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條文;其“增修條文”第5條也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可以說,形式上已經構成了帶有“民主政治”特點的“憲政秩序”,明確規定了“中華民國”的法律地位。期間,出於政黨競爭的需要,國民黨一度向“台灣主體性”靠攏,在李登輝的推動下,先後提出了“階段性兩個中國”、“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台灣”以及兩岸關係是“特殊兩國(中華民國V S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論述,引起兩岸關係的軒然大波。李登輝被國民黨清除出黨後,連戰、馬英九領導的國民黨基本上仍恢復到“中華民國”的一個中國立場上。

  其次,民進黨因“台獨”市場拓展困難被迫借“中華民國”之殼上市。台獨理論的核心內容就是以地緣認同為基礎,以“生命共同體”認同為中介,以“公投”為基本手段,完成台灣的“獨立建國”。民進黨以台獨為建黨理念,其1991年通過的“台獨黨綱”就明確提出“人民自決、台獨建國”,民進黨人還主導召開了兩次所謂的“人民制憲會議”,搞出了個“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於是,“中華民國VS台灣國”的兩條路線、兩種國家認同,成為國民黨與民進黨激烈鬥爭的主要內容之一。在兩種“憲政秩序”之爭中,民進黨屢屢碰壁,不得不面對現實不時作出調整。一種情況是出於選舉的需要有條件地向“中華民國”認同方面靠近。民進黨倡導的分離主義國家認同理念躍上台面後,引發了島內新的省籍矛盾,加劇了島內的政局動蕩,也成為民進黨選舉的票房毒藥。1996年民進黨在“首屆總統民選”中慘敗後,“體制內台獨”取代“體制外台獨”,成為“台獨運動”的新主流。與此相適應,民進黨出於功利需要調整其“憲改”主張。一方面對“中華民國”稱號採取一些務實的做法。早在1994年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後就在“中華民國國旗”下宣誓就職,2000年和2004年陳水扁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後也均按“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任。有些民進黨籍公職人員不便於公開反對“中華民國”,也只好採取某種“妥協”的做法,例如,台中市長張溫鷹不得不出席“升旗典禮”,但她“不唱國歌不敬禮”,人們認為“是一種妥協” 。另一方面對“台獨”理念進行即時修正。面對分離主義傾向日益嚴重的李登輝當局,“台獨路線”對選民的吸引力面臨下降的危機,民進黨內重新檢討“台獨”路線的聲音漸漸增大。黨內新世代開始質疑“台獨黨綱是民進黨的資產還是負債?”。1999年林義雄擔任民進黨黨主席期間,為了陳水扁競選“總統”的需要,主持民進黨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表明在堅持“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前提下,承認“中華民國”為國名,而未來則“住民自決”。這一說法被國民黨批判為“台獨借殼上市”。2005年,陳水扁為解決自己不被半數選民認同的困境,提出所謂“中華民國是台灣”的所謂“中華民國三段論”,即中華民國在大陸——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企圖將“中華民國”與“台灣”二者等同,為島內“國家認同”分歧尋找出路。另一種情況是出於安全需要退縮到“中華民國”的認知框架內。2000年之後,民進黨挾執政資源優勢大力推動“憲政改造”。希望通過“選舉新國會、制定新憲法、建立新國家”來徹底否定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的“憲政體制”,建構起一個“新國家憲法”基礎上的“憲政秩序”。2003年陳水扁正式提出“催生新憲法”的主張 。此後,陳水扁當局推動台獨的言論和活動變本加厲,通過所謂“公投”、“制憲”、“正名”、“去中國化”等,不斷謀求與推動“法理台獨”,甚至還拋出了所謂“公投”、“制憲”、“建國”的“台獨時間表”,圖謀在2006年進行“公投制憲”,2008年實施“新憲法”,使台灣成為一個“正常、完整的國家”。台獨挑釁導致兩岸關係急劇惡化,大陸政府於2005年3月14日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部法律的出台使大陸對兩岸關係的走向劃了一個底線,對於“台獨”起到非常大的遏製作用。目前,民進黨的國家認同主張是“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就如民進黨的顔建發所說,現在“中華民國”已經成為台灣“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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