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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劉志軍 |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一直被稱為“強硬派”的劉志軍可能再也強硬不起來了。
經濟觀察報獨家獲悉,目前中紀委方面已初步核實劉志軍與丁羽心 (原名丁書苗)等通過暗箱操作鐵路建設項目,使內定企業中標。丁羽心等人向中標企業收取項目標的額2.5%-4%的仲介費,共計8.22億元。
此外,調查還發現,劉志軍曾指使丁羽心花費數千萬元企圖為鐵道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洪達減輕罪責,何洪達2009年因為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劉志軍、丁羽心以及何洪達,他們編織的是怎樣的一張利益關係網?
“仲介費”8.22億
事實上,劉志軍案的被調查始於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
據介紹,兩年多以來,監察部先後三次收到審計署審計移送處理書,反映的都是相關民營企業通過鐵路建設項目招投標收取鉅額仲介費等問題。
這個相關民營企業就是博宥集團。
丁羽心則是博宥集團的董事長。
審計署方面認定,丁羽心等人未提供任何服務,通過幕後操縱,干預招標結果,違反了《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行為違法,其獲取的利益,均屬非法利益。
經濟觀察報經多方證實,劉志軍利用職權接受丁羽心請托,內定多家企業中標8個鐵路建設項目。丁羽心等人向中標企業收取項目標的額2.5%-4%的仲介費,共計8.22億元人民幣。丁羽心個人從中獲利4.2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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