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被遣返符合賴昌星的意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4 13:13:12  


  當地時間7月21日晚,加拿大聯邦法院作出裁定,決定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從理論上講,這意味著賴昌星已經從法律程序上成了一個可隨時被遣返的非法移民。有分析認為,最快的話,賴昌星可能會於本周六比加拿大移民局從該國遣返回中國。

  經歷了12年逃亡生涯後,賴昌星看起來似乎要“歸根”了。國內有人為此歡呼,當然我相信也有不少人為此感到深深的擔憂。這種擔憂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擔憂賴昌星最後關頭又祭出什麼法寶以避免被遣返,還有一種擔憂是怕被賴昌星咬上而捲入。

  我覺得這些擔憂其實都很正常的。從法律上看,賴昌星之所以在強大外交壓力下還能在加拿大流亡12年,這本身就證明了加拿大法律程序的複雜性和可利用性。而在中國,由於賴昌星一直處於被通緝的狀態,對他的刑事追究是無法避免的,一旦追究,就必然要捅出更多內部,從而可能牽涉到更多官員。

  回顧賴昌星12年的流亡生涯,我們或許可以從中發現一些有趣的信息。

  1999年,時年40歲的賴昌星和他的廈門遠華集團的大規模走私活動被查實,他的公司在過去短短5年的時間裡,走私金額高達500億元,偷逃稅款300億元,包括多名高官在內的600多名涉案人員被調查,事後,一批官員被處死或被判重刑。在案發前,賴昌星通過特殊渠道掌握信息,輾轉從香港後以遊客身份逃亡到加拿大。從那時開始,圍繞賴昌星的歸宿,中國和加拿大政府開展一場為時12年的遣送與反遣送的政治遊戲。

  2000年,賴被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拘捕並隨後保釋,次年,賴提出難民申請,經過一年官司後,這一申請被移民部駁回並再次拘捕,一周後又被有條件釋放。之後,賴昌星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上訴申請,開始和移民部打起馬拉松官司。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