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四川攀枝花市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員工、教師和一些企業等,被強制捐出一個月基本工資給一個新成立的基金。儘管此事得到包括攀枝花團市委一名副書記在內的數名當地人士證實,但該市外宣辦負責人稱,這個“扶貧幫困基金”的捐款屬於自願,募捐發起方攀枝花市慈善會也否認存在強捐。
此事想必不難查清。既然引起這麼大爭議,當地有必要作出說明。若果真如此,不妨誠懇致歉,盡快糾正,這才是挽回政府部門和慈善機構公信力的正確方式。大家都知道,即便存在誤讀,類似做法卻並不鮮見,甚至被一些地方政府當作推動慈善事業的慣常舉措。正視這個問題,尤顯重要。
近年來不斷有醜聞曝光,一些慈善機構面臨不被信任的尷尬處境。在這種背景下,任何違背慈善事業原則的事情,都可能成為壓倒官方慈善機構的最後一根稻草。有人可能會說,攀枝花有關方面這樣做的初衷與目標都是良善的。問題是,一旦在操作中違反捐款自願原則,任何高尚的目的都會被打折扣,也將污損慈善事業的美好形象。即便採取類似手段能更有效地募捐,這也不能成為發展慈善事業的正常途徑。強捐不但救不了慈善事業,還會把公益慈善帶入絕境。郭美美事件發生後,社會捐款積極性受到嚴重打擊,就表明了這一點。
只有尊重個人意願的捐款才是真正的慈善,強捐既不可能激發公眾善心,也不可能推動慈善事業發展。在官辦慈善機構屢遭質疑的今天,相關慈善機構更應通過主動公布賬目、透明化操作公益項目等方式,來贏得公眾的認可與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