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二蕭不是沒有共同的東西,他們都有著流浪漢式叛逆的性格,蕭軍在回憶中寫道:“不管天,不管地,不擔心明天的生活;蔑視一切,傲視一切……這種‘流浪漢’式的性格,我們也是共有的。”二人在一起也有很多幸福美好的回憶:
當年為了赴魯迅先生的宴請,蕭紅特地花了“七角五分錢”從“大拍賣”的鋪子里買了一塊布,為蕭軍縫制了一件新外套。對此,蕭軍回憶道:“她幾乎是不吃、不喝、不休地在縫制著,只見她美麗的、纖細的手指不停地在上下穿動著……”不到一天的時間,“一件新禮服”縫好了。蕭軍感嘆說:“我們那時的物質生活雖然是窮困的,但在愛情生活方面,卻是充實而飽滿的啊!”
蕭軍說:她單純、淳厚、倔強、有才能,我愛她。
蕭紅說:我愛蕭軍,今天還愛,他是個優秀的小說家,在思想上是同志,又是一同在患難中掙扎過來的!
西方有句話說得好,許許多多的時候,生活中的困境,並不是巫婆設下的陷阱,而是相愛的人,不知道如何表達愛,相愛而又有差異的人不知道如何生活在一起。雖然二人對彼此的人品和才學是相互欣賞的,但性格的不同卻帶來結合後日常生活的矛盾和煩惱。蕭紅的多愁善感、細膩自尊,特別依賴於愛,這豈是粗獷尚武的蕭軍所能完全理解、給予和欣賞的!多年後蕭軍依然堅持自己的看法:“我愛的是史湘雲或尤三姐那樣的人,不愛林黛玉、妙玉或薛寶釵……”
從二蕭的書信中還可以看到,他們也像平常的夫妻一樣,為了吃喝拉撒睡等雞毛蒜皮的小事而煩惱以致影響感情。比如,蕭紅總是“干涉”蕭軍一些生活細節,她在日本寫給蕭軍的信中說:“我告訴你的話,你一樣也不做,雖然小事,你就總使我不安心。”對於蕭紅的關心,蕭軍並不買賬,而是抱怨:“她自己已經如此,卻還總要‘干涉’我的生活上一些瑣事,什麼枕頭硬啦,被子薄啦,吃東西多啦,多吃水果啦……”“我的靈魂比她當然粗大、寬宏一些。她雖然‘崇敬’,但我以為她並不‘愛’具有這樣靈魂的人,相反的,她會感到它——這樣的靈魂——傷害到她的靈魂的自尊,因此她可能還憎恨它,最終要逃開它……她曾罵過我是具有‘強盜’一般靈魂的人!這確是傷害了我,如果我沒有類於這樣的靈魂,恐怕她是不會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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