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3日電/環球網文章:“中國莫言獲獎”這條消息,對於不知道莫言的人,可能會誤會為中國“莫談”或“不要說”獲獎之意。如果“莫言獲獎”變成了“莫談國事”,那就一定不是“莫言”本意了,也不符合中國開放、改革、進步的國情。想想這十幾年中國與諾獎之間,真是“一言難盡”卻又“欲說還休”。大概莫言當年用此“筆名”,也有作低調“神仙”之意。不過樹欲靜而風不止,讓人講話天不會塌下來。原裝的中國人獲獎,怎麼能要求大家“莫言”呢?好在今天中國有聊這類話題的空間。
諾獎最早震動中國,可能是1973年7月17日。平時只有見外國元首才露面的毛主席,在自己書房見了諾獎得主楊振寧。後來中國似乎有了一個“潛規則”,諾獎得主可比照“元首”接待規格。但好景不長,達賴獲獎,使諾獎開始與中國生隙。李遠哲得獎返台,幫陳水扁“臨門一腳”當選,使諾獎光環罩上陰影。高行健獲獎,又使中國與諾獎的隔閡加深。之後幾乎“每逢諾獎倍擔心”,因為總有麻煩的人與事,讓中國人面對諾獎心緒矛盾、愛恨交加。好在這些都是境外華人,麻煩畢竟有限。終於2010年劉曉波作為第一個中國籍者獲獎,中國與諾獎正式破局,風波一直未平。今天莫言獲獎,各界皆大歡喜。莫劉兩人同齡不同命,也算有了對衝式的平衡。
其實,早在當年讀“科技史”時,就知道諾獎得主並非都是聖人,評獎者無權自封道德法官,得獎人也大可不必自詡過高,旁觀者則更不需要過於鐘情。獲獎者中不僅有個人生活上的品行不端者(如略薩和奈保爾),還有危害人類和平事業的政治侏儒。例如德國人勒納德與斯塔克,分別是1905年與1919年的物理學獎得主。這兩人在1924年希特勒還在監獄關押時,就共同簽署了支持希特勒的聲明,一同成為納粹在物理學界的代理人,勒納德成為希特勒的物理學首席權威,出版了臭名昭著的《日耳曼物理學》,稱“科學是由種族、血緣決定的”,兩人肉麻地吹捧希特勒,仇視和平主義者和猶太人,肆意攻擊和謾罵愛因斯坦,甚至可笑地認為英國、法國許多科學成果都是剽竊德國的,成為法西斯主義的“學術標簽”。可見,諾獎的獲獎者,雖然都有“過人之處”,但也“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中華圈自然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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