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如何讓兩岸的基本互信不再逆轉,雙方透過和平協定的簽署是必要的第一步。兩岸在“一個中國”與“憲政平等”的基礎上成立共同體,是確保兩岸和平發展並走向統一與不可逆轉性的必要措施。“沒有自信就沒有互信”,是我們在討論兩岸如何建立互信時必須有的認識,把未來放在期待對方的讓步或屈服並不是個智慧與理性的選擇,能夠體會對方的核心需要,用同理心去處理爭議,才是真正的有自信。
2009年底,ECFA是否要簽署在台灣社會引發爭議。ECFA應該是個純經濟的協議,但是由於兩岸的特殊狀況,帶有了高度的政治意涵。這場爭議背後顯示的是,台灣到底應該如何看待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民進黨不會不希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但是偏好認定兩岸關係是一種國與國間的睦鄰關係。國民黨在這一方面則顯得有些模糊,不同場合有不同的表述。依照“憲法”,兩岸是“中華民國”內部的兩個“地區關係”,但是當李登輝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時,也是全國民黨為其背書,2007-8國民黨為了反制民進黨的“入聯公投”,也提出了包括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在內的“返聯公投”。國民黨的“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與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沒有多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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