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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發展期的兩岸政治定位與路徑
--從“一X兩Y”到“一X三Y”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22 00:11:03  


 
  對於台北而言,目前的憲法涵蓋全中國,但是在現實政治上,馬英九主張“主權互不承認”,即不承認北京政府對大陸的主權。這樣的看法也是對錯互半。首先,基於憲法既是規範政治運作的大法,也是政治原則與目標的自我期許及約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主權涵蓋全中國,因此,台北依憲法主張主權涵蓋全中國是合憲的,但是“不承認北京對大陸地區擁有主權”卻又與現實事實不符。北京目前與全世界172個國家擁有外交關係,均接受北京擁有主權。

  因此,如果“一X”只是指排它性的單一主權,那麼它將只是一種政治性的語言而已,與現實政治有不小的區別。政治性語言當然有其必要,但是要解決問題,政治性語言就必須更為嚴謹。

  (二)“一X”可否“各表”?

  “一X”各表可以有兩種可能。第一種的“各表”是兩岸均主張自己是“中國”,即一方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一方主張“中華民國是中國”,所爭的是“正統”;第二種“各表”的結果是一方表示我是中國,另一方則已經放棄自己是中國了,此時雙方已不是“正統之論”,而是尋求一種“異己關係”的確定。

  如果兩岸只是對“正統”認知的“各表”,這個時候,彼此雖然有“各表”,但其核心是“共識”,即對“一個中國主權領土完整的共識”。1992年能夠達成“九二共識”,是因為台北方面在1991年通過了“國統綱領”,對於“追求統一”與“一個中國”有自我約束性的規範宣示,因此,“九二共識”的“共識”不僅在於“各表”,也在於雙方對於堅守“一個中國”與“追求統一”的共識。如果兩岸是“異己關係”的“各表”,那麼,“九二共識”其實已經不存在了,兩岸就很難找到彼此能夠接受的政治定位了。

  我們就用“一中各表”做為處理兩岸政治定位與簽署兩岸和平協定,目前碰到的困難來做為例子。

  針對“維基解密”顯示北京曾成立研究小組,期望在“一國兩制”與“兩國論”之間找到一個兩岸都能接受的模式一事,2011年6月23日《聯合報》發表〈和平協議就是中程方案〉社論稱,2008年3月26日胡錦濤與美國總統布希在熱線電話中稱:兩岸“將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談判,雙方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但同意對其定義各自表述”。胡錦濤在2008年12月31日所稱“國家尚未統一前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的政治定位表述連結,並可以成為和平協定與中程方案的基礎。

  兩岸簽署和平協定與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是馬英九在2008年選舉前的政見,“一中各表”是馬英九兩岸政治定位的核心論述,北京既然已經表示願意在“九二共識”與“一中各表”的基礎上進行政治談判,我們好奇的是,為何得到七百多萬票的馬英九沒有做?

  除了可能有的美國因素在內,馬英九個人的政治立場與判斷是關鍵因素。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馬英九認為如果他開啟兩岸政治談判,他就必須面對真正的“九二共識”,包括“追求統一”與“一個中國”。在這個共識中,台北必須回答“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到底是甚麼?台灣人是否也是中國人?

  如果“追求統一”與“一個中國”只是過去式,北京大概不會接受;如果是未來式,馬英九目前不敢承諾,因為國民黨目前的政策主軸是“不統、不獨”,“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如果是現在式,那麼現在是甚麼法理關係呢?國民黨目前的主張是“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不是“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既然“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在現在式與未來式上都出現了問題,兩岸和平協定如何簽的下去?兩岸政治定位又如何能夠達到共識?

  1992年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時的情境裡,台灣的“國族認同”為“我的國家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中國、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經過李扁十餘年的去中國化教育、政策,從目前馬英九在競選期間的談話來看,“新國族認同”論述已經形成,即“我的國家是中華民國,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是台灣人”;在這個“新國族認同”的“新三句”中,缺少了兩個東西,一是“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為何?另一是,台灣人是否還是中國人?

  坊間大多認為1999年蔡英文參與了“特殊國與國”的論述形成工作,因而認定她是始作俑者。其實早在1994年期間,“特殊國與國”的精神已經開始出現。1994年陸委會的大陸政策白皮書(正式名稱為《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即已開始將“一個中國”定義成“歷史、地理、文化、血緣的中國”,換言之,“一中”已經開始虛化、概念化,已經不再等於“中華民國”,而只是一個民族的概念。(那個時候的主委是黃昆輝,副主委是蘇起先生)。在這樣的概念下,“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只剩下“歷史、地理、文化、血緣”的民族關係,而沒有政治與法律上的關係。因此,如果嚴格來說,台灣在1994年開始就已經走上了“特殊國與國”的道路,而非1999年。真正的“九二共識”只存在兩年,在1994年就已經開始變質了。

  陳水扁任內激進推動的“一邊一國”、“入聯公投”只是讓原本已經質變的“各表”更確定變成了“異己關係”,甚而是“敵我關係”的“各表”。與“特殊國與國”不同的地方在於,1994年起,只是將“中華民國”與中國脫鉤,2002年主張“一邊一國”以後的陳水扁,則是企圖將“中國人”這個概念徹底消除,這使得兩岸不僅在政治法律上是“異己關係”,在民族血緣上也是“異己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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