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媒體報道,在北京東四環大郊亭東南角一個名為“廣華新城”的在建經濟適用房項目,被曝定向銷售給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來其售價可能只在1萬元/平方米左右,但是現在,這一區域商品房價已經達到5萬元/平方米。
市價每平方米5萬元的房子1萬元就可以買到,且取得產權5年後,還可以轉為商品房上市出售。這還不是最划算的,今年5月有媒體爆出,深圳海關“為解決員工住房難問題”而修建的福利房,海關員工只需要花20萬元就可入手,一轉手就是450萬元。
我國的福利分房時代終止於1998年,理論上說,從這一年起,一般城鎮居民的住房都得仰仗房地產市場供給,無力購買商品房的低收入群體則有賴於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然而,時至今日依然有一些收入並不低的特殊群體沐浴著“福利分房”的陽光雨露。1000多年前,詩人杜甫在茅屋為秋風所破時發出的情系天下蒼生的浩嘆,到今天在某些地方已異化為“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官員俱歡顔”。
當下中國高房價的成因很複雜,依筆者所見,公務員群體在買房這個問題上沒有“切膚之痛”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當公務員可以低價購房,甚至可以將“低買高賣”作為致富途徑時,作為住房調控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就很難有“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內在動力。
經濟適用房向公務員群體“定向銷售”,說輕點是一種違規行為,說重了就是變相腐敗。解決這個問題,有賴於加強經適房分配過程中的權力運行透明度,但更需要重新審視和檢討我們的住房保障制度,尤其是經濟適用房政策。
市場經濟年代,房子具有雙重屬性,可滿足居住,可保值升值。包括公租房、廉租房在內的,旨在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政策性住房,無疑屬於前一種。但經濟適用房卻是一個怪胎,因“5年後可上市交易”,它就兼具了商品房的屬性,加之購入時享受政府定價,贏利空間有可能比普通商品房更大。這樣一個游走在“計劃”與“市場”之間的特殊住房產品,很容易被權力上下其手,從而改變它的原有定位。現實中,很多違規購買經適房的公務員都是不缺房的,都是坐等升值牟利。
經濟適用房之“怪”,還在於相對於城鎮低收入家庭而言,它既不經濟,也不適用。經適房的定價很尷尬,拿北京“廣華新城”這個經適房項目來說,每平方米1萬元的價格,公務員和央企員工買起來可能覺得很輕鬆,可對北京市的低收入群體而言依然是個難以企及的天文數字。現實中,有不少經適房小區遠離市中心,對購房者生活、工作造成不便,日常生活成本因此大幅攀升。此外,由於經適房的銷售對象一般僅限於本地戶籍人口,真正有廉價住房需求的主流人群——城市新移民,完全被排斥在外。
不可否認,經濟適用房政策滿足了部分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但總體上看,它的政策受益面比較小,其“既不經濟也不適用”、“既無公平又無效率”的負面效應日益顯現,且由於制度設計上的先天缺陷,很容易被違規運作的權力鑽空子,從而成為公務員的變相福利。近年來從學界到民間多有停建經濟適用房的呼籲,決策者有必要慎重考慮並盡快做出決斷了。
許多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成功經驗表明,從根本上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需要政府投入真金白銀,多建公租房和廉租房,而不是經濟適用房這種政府行為不像政府行為、市場行為不像市場行為的東西。如果沒有足夠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可以選擇,又買不起或買不到經適房,就會有更多的城鎮居民被迫進入商品房市場,剛需一多,房價就會繼續上揚。(時間:6月24日 來源:春城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