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環保部公開了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徵求意見稿,當時,將PM2.5納入到空氣質量新國標,呼聲非常之高,可遺憾的是,最終因為“時機不成熟”,PM2.5指標未被納入,對此,該標準的“編制說明”解釋為:目前中國TSP(總懸浮顆粒)和PM10濃度水平較高,兩種污染物的污染問題還未根本解決;而PM2.5污染較重,如果制定實施PM2.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大範圍超標。
其實,空氣污染的監測和治理,信息通暢才是第一要務。PM2.5公開後,空氣質量可能有時候會出現大範圍超標,這並不可怕,民眾其實能夠理解和承受,而且,基於污染變得嚴重的情況,還會激發民眾對自身生活環境的關注,並自覺投身於城市環境治理中來;相反,空氣質量不佳,民眾卻知之不多,無法調動市民的積極性,那才對城市環境的治理不利。
民眾對於真實空氣質量信息有渴求,相關部門要重視起來。將PM2.5納入監測並公開,需要一個時間表。畢竟PM2.5的監測設備和技術已相當成熟,我們無須走發達國家從頭摸索的老路。
此外,即便在PM2.5的監測體系尚未完善前,相關部門對灰霾天污染也可有所作為。早在2009年,環保部門就曾對灰霾天進行了一年試點監測,廣州也在幾年前開始了灰霾天預警,那麼,對於灰霾天的監測和預警工作,是不是可以先行啟動。
在空氣質量的問題上,的確如相關人士所言,“好解決的問題都解決了,現在的挑戰更嚴峻,需要更大的力量進行改善”。空氣質量的改善絕非一日之功,這一點相信市民都能理解。我們常說,“人民城市人民建”,環境治理亦然,而要調動市民治理環境的積極性,應從公布更精確的監測數據、讓市民有切身體驗開始。(時間:11月2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