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公開預算是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行的重要步驟,然而,公開預算的過程中仍舊不便於公眾了解的情況,可以說,公開預算僅僅是第一步,而讓公眾真正要明白並需要清楚其中的收支情況乃是政府部門要做的另外一件事,這集中表現在“三公消費”上。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要求,今年中央部門要細化“三公”經費的解釋說明,公開車輛購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接待有關情況,公開行政經費支出情況。但在實際的過程中卻遠遠沒有看見“三公消費”的影子,更沒有發現其中的明細及結果,能夠發現的是各部委在住房支出上嚴重超支。其中,國家工商總局的住房改革款預算增402萬元,其解釋是“為解決職工歷史遺留問題,包括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衛生部的房補支出預算逾15.4億元。這僅僅是其中的兩個例子,總體來看,住房支出在增加正好觸痛的卻是房價居高不下這跟弦,對於公眾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疑問。
今年是中央部委預算公開的第三年,與前兩年相比的確有所進步。就目前的現狀而言,中央部門在公開預算之前,並沒有就預算的明細進行公示,也未作任何解釋和說明,只是在各部門將預算核定之後定期公開發布,長此以往,預算公開終將流於“形式”,筆者認為流於“形式”的公開比不公開的危害更大。尤其是沒有公布“三公消費”的細節,讓公眾對於政府的權威性產生質疑。
早在4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就對預算公開工作做出最新部署,要求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繼續規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快公開步伐,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提高公開的質量和實效。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明確規定,“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要按照公開、公正和便民原則。”“便民”原則即能夠貼近人民群眾能夠接受的方式,而其中尤其關鍵的部分就是要將“三公消費”的明細公之於眾,在《條例》的基礎上繼續細化明細,採用人民群眾能夠看懂能夠接受的方式,這才是真正的政府預算公開之法則,否則,公開的效果實際上不如不公開。(時間:4月25日 來源:大眾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