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徵稅熱情過高,不可能催生出同樣熱情的經濟,而只能導致經濟發展溫度的下降。無疑,徵稅是基於法律賦予行政部門的行政權,並具有強制性。但是,徵稅的強制性權力和納稅人的應盡義務,不應異化為地方政府財政增收的訴求點。稅收是行政部門與納稅人之間用來交換政府服務的契約,這種契約存在的目的,就是保證經濟環境的優化而不是相反。濫用徵稅的強制性,只會降低政府服務的成色,甚至使徵稅異化為惡化經營環境和商業環境的推手。
尤其要看到,今年本是實施結構性減稅的關鍵一年。年初財政部即已確定,減輕小微企業稅收負擔,落實新的個人所得稅法,推進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等結構性減稅的實施步驟。“減稅年”裡亂徵稅的勢頭如不遏制,不僅結構性減稅可能流於形式,而且穩增長的調控目標也可能偏移。
永登等地的徵稅亂象,令人擔心的原因即在於此。這樣的徵稅成績再漂亮,也讓人難以心安。(時間:7月15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