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錫堂:如何確實保障台商投資權益,兩岸當局實責無旁貸。 |
中評社香港5月4日電(作者 潘錫堂)大陸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日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有關台商投資權益保障的專案報告時指出,長期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均高度重視台商投資權益之保障,不僅已納入法制化,更由國台辦設立投訴協調局作為處理的專責機構,並與國親新三黨分別建立保障台商權益的工作平台,舉行兩次工作會談並達成多項共識。陳雲林也坦承,由於一
些主客觀因素,使得保障台商權益遭遇諸多問題猶待加緊克服,俾能強化兩岸經貿交流合作,有助於西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據統計,至去年年底為止,兩岸間接貿易額首度突破一千億美元,達到一○七八億美元,大陸已成為台灣最大貿易夥伴、最大出口場及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在台商投資方面,累計批准台資專案七一八四七個,實際使用台資金額四三美九億美元,台商投資大陸對於促進大陸經濟金計增長與喘產業結構升級發揮了關鍵作用;而台資企業遍布大陸三十一個省市自治區,投資範疇不斷增大,包含勞力密集及資本、技術密集等產業,使得兩岸經貿交流與台商投資型塑了雙方以投資帶動貿易,貿易促進投資、製造業穩健發展、服務業逐漸融合、產業鏈持續延伸之合作“雙贏”新局。
無怪乎,大陸高層要三令五申地強調,重視及落實台商投資權益之保障,有其迫切性,必須劍及履及、毫不含糊。
大陸高層也發覺出一些攸關台商投資權益保障有但加強與改善的問題,諸如:大陸一些地方和部門重招商引資而輕服務保障;台商投訴案件主要集中於合同糾紛,反映出行政執法過於主觀致影響政府公信力及地方執法水平和辦案品質有待提高等問題;又如有關政策規定與保障台商投資的法律相互矛盾,造成台商莫大困擾;尤其保障台商權益涉及部門多,在執行相關法律的過程中,也存在行政問責制難以落實,影響執法力度;而扁當局緊縮兩岸經貿政策採禁止核限制性措施,亦損及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
如何確實保障台商投資權益,兩岸當局實責無旁貸。對大陸而言,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依法辦事是發展的方向,包括適時修訂“台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節”,及認真清理有關的地方性法規。甫成立的“全國台胞投資企聯會”亦可從中發揮在會員與大陸政府間的橋樑紐帶功能。對扁當局而言,盡速鬆綁兩岸經貿政策避免損海台商在陸投資權益,已成當務之急,而國共搭建的台商權益保障平台與會談,亦可居間發揮搭橋鋪路的作用。(作者潘錫堂─-現任台灣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海峽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協會副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