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帶病”審批留下隱患
統一換發藥品批準文號,本是提高人民用藥安全的“民心工程”。因為鄭筱萸的玩忽職守,變成了“帶病”審批。
專項工作進行中,藥品造假的舉報不斷,其中包括吉林某公司生產的注射藥品。該藥品被舉報原始材料造假,一直未獲得換發。2004年6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派人到當地調查,沒有找到原始檔案。調查組由此建議:緩發批準文號。
然而,鄭筱萸親自指示:注冊司先給換發批準文號,再繼續調查。
此後一個月,工作人員終於查清,該企業的確是通過造假方式取得的原始批件。雖然鄭筱萸批示要處理此事,但當有關部門提出盡快處理的請示,卻在他手裡沒了下文。
一年後,鄭筱萸從“掌門”位置退休,這個造假獲得的批準文號仍未被撤銷。
上樑不正下樑歪;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鄭筱萸受賄瀆職“示范”在前,藥監系統內的一些人也把更多精力放在了為企業跑關系、幫企業辦事情上,權力異化,出現了一批“蛀虫”。一些藥監官員以各種名義投資、入股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從中獲利;有的在藥品注冊中與中介、企業勾結,買賣資料,造假,倒賣批文等。
吉林省藥監局原副局長於慶香,為企業違規辦理藥品批號,受賄上百萬元;陝西省藥監局原助理巡視員米養素,因涉嫌在2002年藥品換號工作中收受企業賄賂,被省紀委立案調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為多家醫藥公司申請的醫療器械產品獲得批準生產提供幫助,受賄款物折合百萬余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07年7月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注冊司原司長曹文莊,因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數罪並罰,一審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07年1月26日開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展“整頓機關作風,整改監管工作,重塑隊伍形象的集中教育活動”,重塑藥監隊伍形象。
失范的監管,讓群眾用藥風險陡增。2006年“齊二藥”假藥案和“欣弗事件”相繼爆發,前者系原料造假,後者因藥廠擅改生產工藝而發。未及半年,又爆出“佰易”事件,廣東佰易公司違規生產靜注人免疫球蛋白,部分產品導致患者出現丙肝抗體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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