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簡單地說,讀史是為了現實。周公以降,中華文明三千年不斷,今天發生的事情歷史上大都曾發生過。翻開歷史總是能夠找到經驗教訓,也能找到應對策略。這是一。第二,創新離不開傳統。馬克思說過,我們只能在既定的條件下創造歷史。所有的傳統,都會“像夢魘一樣糾纏著活人的頭腦”。人們也只能“戰戰兢兢地請出亡靈”,借他們的名字、口號和衣服,來“演出世界歷史的新場面”。現在的“傳統文化熱”,便大體如此。很多人是希望今天的創新能夠有歷史的依據,也有少數人是想借屍還魂。
南方周末:那麼,我們能否像丸山真男等日本學者一樣,在傳統文化中尋找現代性的“內發性”元素?直白地說就是,假如中國原典中沒有明確論及“民主”,我們是否可以對原典進行邏輯推演,論證出“民主”來?用你的說法,這種方式叫“抽象繼承”?
易中天:我的主張是,對待文化傳統還是要“實事求是”,“是其是,非其非”。有些東西可是挖得出的,也有一些是挖不出的。就算挖得出,能挖多少,到什麼程度,也要實事求是。就說“民主”,它首先是一種觀念,即“主權在民,政權民授”。其次,是一種制度,也就是要有人民授權的必要程序和方式。第三,是一種文化,也就是要成為人民的生活方式。這樣的傳統,我們有嗎?也就最多有一丁點。比如《孟子.萬章上》就說,天子有天下,是“天予之,人予之”,也就是既“君權神授”,又“君權民授”,我稱之為“雙重授權”。民主的傳統挖到底,也就到此為止了。
南方周末:“法治”應該沒問題吧?
易中天:嚴格地說也挖不出來。法家的主張,與其稱之為“法治”,不如稱之為“律治”、“刑治”。人類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每個公民的基本權益不受到侵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應該是公民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的社會契約。中國古代連公民都沒有,只有“臣民”、“草民”,又哪有“公民約法”?也就只有“王法”。王法非法。我在《帝國的終結》一書中有一個小標題,就叫“非法之法”。我甚至認為中國古代的政治,既不是法治,也不是德治,是“禮治”,即等級制度。所以,我稱之為“非法之法,無德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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