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其介紹,目前當地所有的社保費,均通過財政部門系統平台進行收繳,不過並不轉入地方稅務賬戶,而是直接進國庫。
在稅務機關介入之前,一部分社保費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收繳,一部分則由相關部門或基金會進行收繳。
“以前社保費的收繳非常困難。”一位曾在殘聯繫統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此前負責殘疾保障金收繳工作的市殘聯,當時整個部門也就一二十個專門工作人員,大家騎著車到處要錢,但企業並不買賬。
轉由地稅部門進行徵繳後,情勢逆轉。“我們採用捆綁繳納的方式,企業到這邊來交稅,也必然要繳納社保費。”這位人士坦承,目前社保費用的收繳是帶有強制性的劃賬方式,即便躲開月度主動申報,也逃不掉年終匯算清繳。
在地稅全責徵繳方式下,由於企業納稅額度是根據扣除員工工資和社保費之後的企業收入來計算,因此某種程度上,社保費的重要性甚至高於稅收。
廈門市地稅局的一位官員指出,社保費由稅務部門全責徵繳,不僅能發揮稅務部門的資源和執法剛性的優勢,更由於社保費數據全部由稅務部門生成,因此可將社保費徵繳與稅收徵管融為一體。
2004年4月起,廈門市政府將社保費登記、申報、徵收工作全盤移交地稅辦理,當年該市入庫社保費即同比增長45.51%。與此同時,參保人數和覆蓋面也大大增加。
“在這樣的徵管模式下,即使將社保費改為稅收方式徵繳,我們也能迅速適應。”這位官員表示。
徵稅路徑
記者從財政部等部委了解到,相關司局早在數年前即開始研究社會保障稅的開徵問題。
來自財政部社會保障司的一份內部調研報告顯示,目前社會保險基金正面臨著人口老齡化和經濟體制轉軌的雙重壓力,自求平衡機制尚未建立,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壓力大。
鑒於現行徵繳體系下的拖欠逃繳、覆蓋面不全、地方挪用的漏洞,這份調研報告建議,要在認真總結地區稅務機關“代徵”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全面開徵社會保障稅,並明確單獨由稅務機關全面負責社會保險費(或稅)的基數審核和徵繳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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