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林認為,土地增值稅的徵收將使開發商通過一味提價,只能帶來稅負增加和利潤相對減少的效果,從而達到調節房地產價格的目的。另外,依法征管土地增值稅,可增加開發商的資金周轉難度,開發商為回籠資金,勢必會下調房價加速推盤,從而達到平抑虛高房價的目的。這樣,百姓得到實惠,開發商利潤總額控制在合理區間,政府可遏制巨額稅款流失。
趙曉指出,2007年1月,為給過熱的房地產市場降溫,國家稅務總局曾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嚴格土地增值稅清算,此舉曾令開發商大為緊張。然而,金融危機呼嘯而來,中國經濟形勢急轉直下,這一號稱“革房地產商命”的稅收政策再一次不了了之。
趙曉還表示,“時至今日,‘好了傷疤忘了疼’的房地產開發商尤其是國字頭開發商們再度狂妄乃至於利令智昏起來。如此,重新祭出土地增值稅清算政策可謂正當其時。”土地增值稅的徵收,將極大地抑制地王衝動,打擊囤地行為。
廣發證券分析師沈愛卿向記者指出,如果土地增值稅全面清算,將會對房地產上市公司的現金流帶來很大影響。尤其一些開發高端項目的公司。
渤海證券周戶也持相同的觀點,他告訴記者,目前上市公司都是以1%的預征率來進行土地增值稅的計提。但是他認為目前各省市對清算工作認識不同,全面清算的可能性不大,他擔心一旦徵收,開發商也會想方設法將稅負轉嫁至買方。
另據了解,2010年初以來,包括河南、廣西、上海、廈門在內的不少省市稅務機關開始強化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征管力度,強化的具體措施包括提高預征率、將核定徵收改為查賬徵收,以及比以往更嚴格地要求企業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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