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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價控制目標 |
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英國《金融時報》4月1日載文《中國房價調控未治本》,摘要如下:
2011年初,中國國務院出台新版“國八條”,嚴厲要求地方政府在一季度之內給出房價調控目標。不過,地方政府積極性甚低,截止31日,僅有不到50個城市公布了文字遊戲色彩濃厚的調控目標。
依據新的“國八條”,地方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3個前提條件,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但是,事實卻是如此的充滿戲劇性,所有城市均以GDP或收入增幅為參考基準。就是沒人考慮“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一最為影響民生大計的參考系。
根據各地的目標,意味著今年幾乎所有城市的房價漲幅都會至少維持在10%左右。北京是唯一提出房價“穩中有降”的城市,但是仔細研讀公告,其承諾依然虛而不實。
較之“京十五條”的肅殺力度而言,其所提出的目標讓人無比遺憾。如果這麼大力度的限購和限貸,且嚴重錯殺不少住房需求,被人斥之為反市場化的調控政策,僅僅是實現“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2010年相比穩中有降”,那“京十五條”就是一項成本收益嚴重不平衡的政策,民眾和政府為“京十五條”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但是效果甚微。當然,不僅僅北京,幾乎多數房價泡沫嚴重的城市,都存在著政策“雷聲”大,而控泡沫“雨點”小的問題。真不知道,地方政府是怎麼核算政策的執行成本和收益的?
去年,根據統計局的數據,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為9.99%,如果今年地方政府如願完成調控目標,房價繼續維持著平均下來至少10%的統計漲幅。到時候,我們不得不無奈的感嘆,表面看來聲色俱厲的第三輪調控,最終又不過是一場“空調”。不知道,中國房地產市場還要面臨多少次的“被折騰”,在不斷的“被折騰”中不斷把泡沫做大,而距離做實的目標則漸行漸遠。因為,在產業空心化和民資熱錢化的今天,實體經濟只會越來越蕭條,由此,房地產泡沫也就失去了做實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