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9月10日,陳先生突然接到義烏市萬博苑置業有限公司寄來的催辦函,付款的最後期限是9月13日,當時恰逢星期六,除去周日,只有一天的籌款時間。陳先生雖然有著三十多年的經商積累,但是在一天內籌足175萬的現款也非易事。陳先生非常氣憤的說,“從台灣往大陸匯錢,最少也需要十多天的時間。”
在這份催辦函中記者看到,義烏市萬博苑置業有限公司要求,選擇一次性付款客戶,辦理簽約付款的日期是,2011年8月15日至8月28日;選擇按揭貸款客戶辦理簽約付款的日期是,2011年8月29日至9月7日;後又通過短信通知的方式將一次性付款的客戶的簽約時間延長至2011年9月7日。凡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簽約付款手續的,將給予一定的優惠。
函件的後一段中,關於未辦理簽約付款的有這樣一段文字記述,“請您於2011年9月13日前到戚繼光路128號順時針商務公寓2樓,辦理簽約付款或按揭貸款手續(不再享受優惠)。如逾期仍未辦理簽約付款或按揭貸款手續的,則視為您已自動放棄所預約的該套商品房,我公司將按《梅湖國際公館確認單》第三條約定處理。”
記者查看了《梅湖國際公館確認單》第三條,本人原在開發商指定的時間地點,補足應交款餘額及相關費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好按揭手續、若逾期不來辦理,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購房,開發商有權處置該房源並有權收取預約款的20%作為違約金。
“我感覺自己被強姦了。”最近幾天,陳先生吃不好,睡不香,血糖、血壓也跟著升高,走起路來渾身沒力氣,因為肝火太旺,出現牙床腫脹,牙痛起來有時吃東西都十分困難。
9月15日,陳先生總算凑足了175萬的尾款。陳先生在一位朋友的陪同下帶著銀行本票前來交款時被告知,辦理簽約付款必須將先前開具的收款收據交回,否則無法辦理手續。當天,陳先生為了留存交款的證據,他的朋友在出發前帶了一支錄音筆,結果錄音的事被當場發現,錄音筆被沒收,陳先生還遭遇死亡威脅。
“陳先生,你的朋友如果敢把這個消息上報紙,上電腦、上電視,你就不可能在義烏呆著,要不是看你滿頭白發,我就不可能讓你直著走出去。”陳先生轉述說,這是義烏市萬博苑置業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當時在現場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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