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掉,馬上就可以融資,銀行、民間,預付都去了。”一位業主表示,規範的房地產企業進不了義烏市場,一旦規範了利潤就沒了,如今義烏的開發商都把成本轉嫁到銀行、民間資本和業主的身上。
記者採訪當天,經濟參考報報道,義烏市排名前三的現代地產在8月11日,經過251輪競價、底價暴漲150%後,以72.19億元拿下浙江義烏國際文化中心07、08地塊,土地價格再次創下全國單宗住宅市場最高價。然而,“地王”在土地出讓公示前的8月13日,該地塊以“現代城 (論壇)”命名的房產銷售廣告就出現在當地電視報刊上,並在公示結束後的8月22日,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始銷售。
據媒體報道,在義烏市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就違規銷售商品房的現象很普遍,當地的房產行業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資金流動利益鏈條,開發商可以通過違規的方式提前預售“圖紙房”回籠資金,從而保證了資金鏈條的正常運營。因為有了預售“圖紙房”的大量資金做保障,這些開發商才敢於將手伸向民間的“高利貸”,從而維持公司的資金鏈表面上的良性循環,這種看似風平浪靜的經濟運行模式背後埋下了很大的金融風險。
對於這種風險,義烏方面並不是沒有察覺。2011年3月29日,義烏市政府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實施意見》。《意見》規定,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實施商品房銷售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等方式向受買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收款性質的費用。
“其實,我們的力量也是十分有限!”義烏市城市執法局是查處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就擅自銷售商品房的執法部門,但面對記者的採訪,一工作人員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我們在得到這方面信息後,進行核實,如果確定屬於違規銷售,就對其進行罰款!”他同時告訴記者,罰款金額對開發商來說,簡直是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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