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過去將近十年的時間裡,政府曾多次明確規定,集體土地不得用於商品住宅開發,城鎮居民不得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並要求各地堅決制止、依法嚴肅查處。而近日國家多個部門聯合發文,也再次確認了“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會合法化。
國家下文禁止,但現時在市場上小產權房的買賣並不少見,而更多的是用以投資用途。對於這種處於邊界之外的產品,在確權上是否應該放開目前業內仍意見不一。有專家認為放開是較好的選擇。持這種觀點者認為:“由於歷史遺留的問題限制了宅基地的開發,宅基地同是城市土地組成部分,政府不應人為設障,應把農村集體土地納入統一管理,通過仔細研究建立一個更徹底更完善的土地流轉機制,使農民能擁有更多的收益。”
但對放開小產權房的反對聲音則更多。廣州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談錦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明確表示,“小產權房的開放不符合土地經濟學原理,宅基地和小產權房的放開會對現行經濟帶來很大的衝擊,只會對市場造成錯誤導向。”他認為,目前房地產用地十分緊張,土地供應少導致地價高引致房價高居不下。“政府對於小產權房的放開舉措必須十分謹慎,開放農村集體土地的流轉和轉換,土地市場供應量將大增,只會對房地產市場造成雪上加霜的嚴重後果。”
與談錦釗一樣,暨南大學(微博)教授胡剛也明確反對小產權房的放開。在他看來,小產權房的盤活處理只要在政策允許和各項配套完善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帶來良好的影響。“一旦小產權房進入市場流轉,將導致大量農民失去最根本的土地保障,引發的社會問題不容小覷。”胡剛告訴記者,開放宅基地看起來問題雖小,但“牽一發可動全身”。如果放開對小產權房的限制,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將大大減少,土地供應的增加會使房價嚴重下跌,這對於宏觀經濟來說是難以承受的。
談錦釗則表示,一些在拆遷前搶建小產權房的行為既不合法,還會擾亂整個城市的開發建設。而目前市場上小產權房的投資買賣本身就具有非常大的風險。以後這些投資客既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也拿不到該有的補償。他提醒投資者,“小產權房的轉換必須得依法按照國家土地相關徵地手續補繳稅金才能轉換為國有土地,這種投機取巧的行為風險很大,並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