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最講究師出有名,尤其政府做事,更得講究真憑實據。拆別人的房子,找兩條不存的法條,任何的解釋都是多余。昌平區陽坊鎮政府作為政府機關,出具法律文書,居然不去核實有無此法律條文,本身就是失職。而在這種失職的背後,是對法律和百姓的權益的雙重踐踏。
古語有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最牛公文”與“欲加之罪”相比,可謂有異曲同工之妙,以不存在的法條為依據,本身就是欲加之罪。唯一不同的是,欲加之罪好歹還有法律條文的影子,而“最牛公文”純粹就是拿法條做幌子,扯虎皮拉大旗。從這一點上說,“最牛公文”首先是對法律的肆意踐踏。
再者,“最牛公文”之所以能被炮製出籠,說明該鎮政府在主觀決策上,根本就沒把公民權益當回事,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是拆,至於法條是否真實存在並無關鍵要,緊要的是炮製出來的法條符合他們的要求,能夠幫他們達到目的。也正基於這種權力至上的思維模式,公民權益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踐踏,不僅所謂的違法建築被拆的片瓦不留,該鎮政府還擅自擴大強拆範圍,將私人合法財產也拆得一幹二淨。
一個法律至上的社會,產生不了“最牛公文”,一個對人民生命財產負責任的鎮政府也產生不了“最牛公文”,“最牛公文”要糾正的不僅僅一份法律文書或者一次行政執法行為,更重要的,必須的,是糾正行政理念。(時間:1月18日 來源:南海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