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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告訴記者,員岩峰控制的新盛公司接收煆燒廠所有的財產後,并未繼續在原廠進行煆燒深加工生產,只是挖掘粘土礦販賣。原有的廠房和設備已經生銹。 |
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如果沒有2006年年底那場突如其來的變故,頭頂“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稱號的衛憲法現在應該正盤算著怎樣慶祝將要到來的60歲大壽。
現實中沒有“如果”。如今坐在記者面前的衛憲法愁容滿面,無家可歸。提及6年前被非法拘禁、企業被零元轉讓的經歷,他情緒激動,至今未能走出這場改變命運的噩夢。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12年5月7日,非法拘禁衛憲法的趙科省、楊建勇一審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值得注意的是,趙、楊二人當時的身份是山西省平陸縣民政局正、副局長。
兩位民政局負責人為何要非法拘禁一個民營企業家?身家數億的衛憲法何以一夜之間傾家蕩產?誰是這場非法拘禁案的幕後導演?
這一切因一個名為平陸縣鋁礬土煆燒福利廠的企業而起。
頭頂“紅帽子”的煆燒廠
1986年11月,平陸縣民政局出資5萬元在曹川鄉(1995年改為“曹川鎮”——記者注)曹河村成立了平陸縣鋁礬土煆燒福利廠(以下簡稱“煆燒廠”)。按官方說法,煆燒廠是由曹川鎮主辦、縣民政局主管的一個集體所有制社會福利企業。
成立之初的煆燒廠非常不景氣。1989年1月,曹川鄉民政辦與鋁礬土煆燒技術專家衛憲法簽訂了承包合同。這份合同記載了當時煆燒廠的資產狀況:煆燒爐兩座、廠占地15.96畝、房屋6間,價值7.9萬元。
2012年5月31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從平陸縣城出發,沿著黃河邊蜿蜒崎嶇的村路前行50多公里,趕到了煆燒廠的所在地曹川鎮。一位曾長期在煆燒廠工作的當地村民指著一棟破敗的房子和早已廢棄的窑爐說:“這就是1989年老衛承包時煆燒廠的所有資產。”
雙方合同約定,承包期為8年,1996年12月31日到期。承包期間,衛憲法每年上交純利潤4.3萬元。合同的第八條約定:合同期滿增值部門(原文如此,“門”應為“分”——記者注)歸乙方(衛憲法)所有。
1991年5月,曹川鄉民政辦與衛憲法又簽了一份補充協議,承包金額變為每年2.8萬元。
“曹川鄉讓衛憲法承包煆燒廠其實是甩出去了一個包袱,當時這個企業不賺錢,鄉裡也從中拿不到多少錢。”一名長期在曹川鎮工商所工作的知情人對記者說。
1993年至2002年間任平陸縣民政局企業股負責人的張躍峰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民政局名義上是主管單位,其實什麼都不管,曹川鎮山高路遠,很多人都不願意去,我負責時就是看他廠裡的殘疾人比例是否達到了福利企業的要求,然後每年收1萬元的管理費。至於企業什麼性質,和我們沒有一點關係。”
1997年至2001年間在曹川鎮工商所擔任個體企業協會會長的曹永革也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自衛憲法承包煆燒廠後,曹川鎮從沒有管過,只是收取承包費”。
1996年年底,衛憲法承包煆燒廠的合同到期。據衛憲法稱,他當時不準備繼續承包廠子了,並提出讓曹川鎮民政辦清算該廠,但該辦時任負責人說服衛憲法按照原合同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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