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幕後導演
在接受檢方訊問時,趙科省稱,對煆燒廠清產核資是時任平陸縣縣長任秀紅提出的。他稱,2006年11月,任秀紅通知其到辦公室匯報煆燒廠的情況,並讓其拿出個意見。
而潘長青稱,在決定對煆燒廠清產核資之前,趙科省曾向其匯報過煆燒廠的情況,匯報的大致內容是衛憲法承包合同超期、企業負債不少、銀行找衛憲法還貸款找不到,仲裁委給縣民政局送達了一份仲裁通知,要民政局負連帶責任。
潘長青稱其隨後將情況向任秀紅做了匯報。在一份由潘長青本人寫的情況說明中,潘長青稱,“承包人(即衛憲法——記者注)私自將企業承包(給)他人,其本人長期在外,欠工資及外債不予償還,經濟糾紛不斷,安全隱患嚴重,各種證照不能延續,銀行貸款不能歸還”。
但潘的說法遭到了許多當時在煆燒廠工作的人員的反駁。時任煆燒廠副廠長的蔣文江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雖然老衛經常外出看病,銀行的貸款也快到期了,但廠裡的生產經營狀況很好,資金也很充足。”
2006年11月22日,平陸縣政府辦公室下發通知,由民政局、財政局、物價、公安、法院、紀檢委等部門聯合成立以副縣長潘長青為組長、民政局局長趙科省等為副組長的煆燒廠清產核資領導小組。上述通知稱,“根據平陸縣鋁礬土煆燒廠企業性質、隸屬關係及目前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經縣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煆燒廠進行清產核資”。
領導小組的效率十分高,成立的次日便做出了對煆燒廠清產核資的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衛憲法也名列清產核資領導小組成員之中,但衛憲法稱其對此並不知情。衛憲法稱,他從未向平陸縣民政局提出過終止承包合同,並且,作為企業主辦方的曹川鎮民政辦也未向平陸縣民政局提出過衛憲法終止承包合同的申請,直到2006年11月23日他接到開會的電話才知有此事。
煆燒廠被強行清產核資並被零元轉讓後,一夜之間傾家蕩產的衛憲法多次到運城、太原、北京的信訪和紀檢部門上訪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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