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在終止承包的合同上簽字
2006年11月23日下午,身在與平陸縣一河之隔的河南省三門峽市的衛憲法接到平陸縣民政局紀檢組長席銀囤的電話。席通知衛馬上來平陸縣政府會議室開會,稱縣裡成立了煆燒廠清產核資領導小組,要終止他的承包,並對煆燒廠進行清產核資。
對衛憲法來說,這個電話來得太突然了。接電話時,他正在與某企業商談價值3個多億的鋁礬土煆燒合作項目。
夏縣人民檢察院的提請立案報告對此次會議這樣記載:“衛憲法到縣政府二樓會議室後,已經散會,平陸縣副縣長潘長青在會議室邊的一個房間裡和衛憲法談話,(提出)要對平陸縣鋁礬土煆燒廠清產核資,讓衛憲法配合。”
這份立案報告還記述:“席銀囤將衛憲法又叫到會議室,曹川鎮黨委書記段一平、副鎮長賈全輝讓衛憲法在一份擬好的協議上簽字,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終止衛憲法承包平陸縣鋁礬土煆燒廠的合同,並進入清產核資程序。衛憲法不同意簽,但在段、賈二人逼迫下,才在協議上簽了字。”
立案報告言簡意賅,而衛憲法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則詳盡描述了當天的遭遇。
在會議室旁邊的小會議室,衛憲法見到了清產核資領導小組組長潘長青。潘長青一進門就說,憲法,為了你好,清產核資已經決定了,已經公告了。說話間,潘長青拿出對煆燒廠清產核資的文件讓衛憲法看。
衛憲法持有不同意見,他稱:“非得給我清算,不清算不能清產核資,更不能將我的資產清產核資。”
潘長青回答稱,事情已經定了,如果不配合,就要採取強制措施。
衛憲法仍不從,兩人發生了“權大還是法大”的爭執。衛憲法稱,潘長青說在平陸是權大,不信你試一試,這廠你非交不行。
聽此,衛憲法站起來就要離開。這時,清產核資領導小組成員席銀囤進門讓衛憲法稍等一會,隨後又將其叫到大會議室,拿出一份已經寫好的協議讓衛憲法簽字,協議的主要內容是:1.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終止;2.終止後立即進入清產核資程序。
衛憲法以“你們不給我清算我就不簽”為由拒簽。“賈全輝拉著我的手,段一平推了我好幾下,說到什麼時候了還不簽。我想起潘縣長剛給我說的話,看見旁邊身穿制服的警察,心想他們是不是準備把我逮起來。”心生恐懼的衛憲法在單方擬好的協議上簽了字。
而後,趙科省又要求衛憲法將席銀囤已寫好的一份材料照抄一遍,內容是:“平陸縣鋁礬土煆燒廠同意清產核資領導小組意見,將該廠一切營業執照、業務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及行政章等相關證件交給主管局,即平陸縣民政局”。
照抄完並簽了字,“趙科省、席銀囤就架著我下樓,樓前停著一輛警車,他們將我往車上推,我的嘴磕到了車門上,掉了一顆牙。”平陸縣人民法院、公安局、紀檢委的幾名辦事人員拉著衛憲法到了其位於三門峽的家中,搜走了煆燒廠的公章和財務章。
隨後,隨行的人向衛憲法索要煆燒廠的采礦證,衛憲法稱采礦證在兒子衛相宇處保管,一行人又折回了平陸縣,直接到位於曹川鎮的廠裡找衛相宇,未果,隨後又到位於平陸縣太陽路的衛相宇家中尋找,仍未果。
此時,已是次日凌晨。衛憲法稱自己要回三門峽的家中吃藥,有人立即向趙科省匯報情況,不一會兒,趙科省、民政局副局長楊建勇乘坐一輛面包車到了太陽路。隨後,衛憲法被換到了面包車上,趙科省以“衛憲法看病”為由,安排楊建勇和司機謝東軒將衛憲法深夜拉到了三門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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