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家屬不知找誰賠償
沒有責任方,就沒有責任承擔者。不僅社會各界對相關責任人“問責”的呼聲越來越高,傷亡者家屬也不知找誰協商善後事宜。連日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傷者家屬多次表達他的焦慮,“有人死有人傷,賠償也沒有個說法,這得拖多久?人還在醫院躺著呢!家裡老小將來誰來養?會不會最後不但沒賠償,還成了咱的責任?”對於幾輛車的重量達到400噸並超重的說法,幾家家屬均表示不認可。
“有了責任,才能問責。”昨日,黃玉生在接受鳳凰網採訪時說。他同時稱調查結果出來後,會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問責機制會嚴格按照2012年2月通過的《哈爾濱市行政問責規定》。
記者了解到,上述規定於2012年2月12日在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該規定對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和行政問責程序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問責程序分為啟動、調查、決定、送達、公開等程序。除領導幹部外,也將一般工作人員納入到行政問責的範圍。
黑龍江省領導對哈爾濱橋梁側翻事故也十分關注。省委副書記、省長王憲魁曾分別於8月22日和24日到現場查勘和部署全面整改的工作。強調對事故原因不能就事論事,要就事論標準,就事論疏漏,就事論管理,要進行科學研判,實事求是分析原因,全面排查,徹底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同時,他要求哈爾濱對橋梁側翻事故和地面塌陷事故要分析原因,查找教訓,明確責任,及時整改,相關地市和部門不允許推脫、扯皮,不允許隱瞞作假。如果發現,要嚴肅追責、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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