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0日電/昨天,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這是我國政府首次就司法改革問題發布白皮書,第一次全面、系統地向國內外介紹我國司法改革的基本情況和主要成就。在昨天發布的《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並未正面提及勞動教養制度,但在記者提問環節,這一制度卻被兩度問及。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表示,勞教制度有法律依據,當前也存在問題,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改革試點工作剛剛開始。
答記者問
勞教制度認定程序有問題
據京華時報報道,永州幼女被逼賣淫案中,“上訪媽媽”唐慧的遭遇一度將勞動教養制度推向風口浪尖。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天上午就《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德國世界報記者問:在這個司法改革白皮書中,我們沒有看到提到勞教問題,為什麼這個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特別是考慮到有很多人大代表都呼籲廢除勞教制度。
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表示,勞教制度是由中國立法機關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據,為維護我國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然,勞教制度的一些規定和認定程序也存在問題”,姜偉說,改革勞動教養制度已經形成社會共識,相關部門做了大量的調研論證工作,廣泛聽取了專家學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正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
勞動教養改革試點剛開始
會上,中國日報記者就此提問:我們了解到,違法行為矯治的試點已經在包括南京在內的一些城市開始推廣了,我想請問現在試點的工作進展得怎麼樣?
有沒有向其他地方推廣的可能?有沒有時間表?
姜偉表示,勞動教養改革試點工作剛剛開始,沒有具體的情況可以發布。記者商西
專家談改革
重慶大學教授陳忠林
縮減勞教適用範圍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忠林曾提議改革勞教制度。“勞教制度必須改變,而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正是改變的方向”。他認為,對勞動教養進行改革,縮減其適用範圍,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目前主要的分歧在於:矯治決定主要應由司法部門,還是公安部門來決定。這一分歧直接導致《違法行為矯治法》的“難產”。
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
明確勞教法律程序
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認為,勞教制度是介於治安處罰和刑罰中間的一種處罰制度,對於一些違法不斷、危害嚴重,卻不夠入罪的行為,需要一個治理的措施,“要考慮到保障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的穩定”。
改革首先要通過法律途徑來重新明確勞教的標準、條件和範圍,必須明確勞教判決的法律程序,完善勞教對象的救濟途徑。在裁決階段,對裁決不服,可以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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